配套水厂总供水规模达到236.4万立方米/天。其中:
(1)郭公庄水厂工程 由市自来水集团负责实施。 水厂规模50万立方米/日 。
(2)第十水厂工程 由安菱水务公司负责实施。水厂规模50万立方米/日。
(3)城子水厂改扩建工程 由门头沟区政府负责实施。城子水厂扩建规模4.32万立方米/日,扩建后规模将达到8.64万立方米/日。
(4)通州水厂工程 由通州区政府负责实施,水厂规模20万立方米/日。
(5)大兴黄村水厂工程由大兴区政府负责实施,水厂规模18万立方米/日。
(6)房山良乡水厂工程由房山区政府负责实施,水厂规模15万立方米/日。
(7)房山丁家洼水厂工程由房山区政府负责实施,水厂规模34万立方米/日。
(8)石景山水厂工程由石景山区政府负责实施,水厂规模13万立方米/日。
(9)门头沟门城水厂工程由门头沟区政府负责实施,水厂规模5.3万立方米/日。
(10)长辛店第二水厂工程由丰台区政府负责实施,水厂规模4.8万立方米/日。
(11)亦庄水厂工程由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实施,水厂规模25万立方米/日。